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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上禮拜聽醫生的話乖乖休養,阿港開車帶我上班,下班到捷運站接我回家,我洗衣他曬衣,完全奉行醫生"不要動"的準則。可是,才過不到一個禮拜,我又想動了。
昨天不聽阿港的話自己六點從捷運站走路回家,慢慢散步到中山路上吃麵,再到隔壁的金石堂坐下來看書,七點半才回到小窩,散步運動下似乎整個細胞都被牽動了起來。拆了沙發罩和客房床單丟入洗衣機,整理廚房和客廳,接著還想要掃地,不過慢慢來,一天做一點就好,要不是動太多小寶寶會抗議,平常我可能連書櫃桌子都會大搬風哩!
洗完澡翻著媽媽寶寶雜誌,又開始想著哪一間要當寶寶的房間呢? 客房? 書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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